未完待续1
10月 17th, 2010 | Published in 未分类 | 1 Comment
看完王安忆的《忧伤的年代》,我想到了姥爷家的小院子。
姥爷家的楼在学校大院的最南边,就是普通的家属楼,应该是改革开放时期兴建的,一般都有5、6层的样子。
姥爷家住在一楼,所以采光不好,还总是有一股臭墨的味道。臭墨味是从书房北屋传来的,那里堆满了姥爷的笔墨纸砚,还有一堆臭烘烘的报纸,上面是姥爷练字用的——他只有在做一样作品时才会用看上去高级一些的黄色宣纸。我在这里说它臭烘烘的,可你不要以为我很讨厌它,相反,我觉得姥爷练字的书桌很神圣,尤其是那堆黄色的宣纸,它们干净、柔软,摸上去有很质感。还有那个大的砚台,每次加一点水就可以变出很多的墨汁,这让我觉得比商店里买的塑料瓶一得阁要高级多了,因为那时候美术课还是书法课要写毛笔字,大家都拿着一小盒墨汁去上课。那个书桌上还有一个白色的陶瓷笔筒,里面有各式各样的毛笔,最好用的那支中号是姥爷专用的,他不许我们用他的笔,说我们手太小了,用不好,于是我们只能用小一点的狼毫笔。可那支中号的毛笔是多么吸引人啊,笔杆粗细刚好,重量也适中,拿在手里可以用到最舒适的力道,它的笔毛永远饱满而且不会变硬。我记得那时候我看动画片《神笔马良》,觉得马良拿的那支神笔必然就是这样的。所以那时候我会偷偷用那支中号笔在报纸上画鬼画符之类的东西。
其实我从来没有认真写过毛笔字,虽然有那样一个神奇的砚台和一杯子的毛笔可以供我使用,我却用他们去画简笔画了,诸如一只兔八哥或者加菲猫什么的。
好吧,我本来是要写小院子的,可是现在我却想到了那么多东西。
那么干脆我按照房间的顺序写好了。
北屋还有一张大床,我们去过周末的时候会睡在那里。我很喜欢在那里和表姐度过愉快的一晚,因为我们会在晚上讲话讲到很晚,一般是我先困得睁不开眼睛不知不觉就睡着了。那个时侯的小女孩是很有精力的,想象力也无边无际,所以我们就有很多东西可以聊,譬如外星人入侵、甲A联赛什么的。那是一段非常让人放松的时间,我们可以为所欲为地畅谈,并且十分严肃,没有人会笑话我们或者不理解我们,整个世界就是我们的,让我们觉得自己很成熟、很自信。当然我们也会做很可笑的事情,比如我们会在很困很困的时候手拉手,约定好要一直说话,谁不说了谁就捏对方手一下,最后自然是两人体力不支睡死过去。还有一次我们睡觉前把腿都翘在了墙上,比赛谁一直可以这样保持到早上。结果第二天早晨,姥姥发现表姐早已平躺,而我还在保持翘腿的状态。自然我赢了,可是赢得一点也不光荣,因为整整一天姥姥都把我翘着腿睡了一夜当成笑话一样到处跟人去讲。关于那张大床,我还有一个很深的印象,就是床上永远有很多很多的被子。到了夏天,大概得有4、5条毛巾被。这让我们欢欣鼓舞,有一次我们搜集了所有的毛巾被,在床上搭出了一个“顶”。大概动用了灯绳、晾衣绳、衣橱、大立柜等各种工具,我们盖了自己的“房子”,有屋顶和墙壁,甚至还有窗户。那可真是个大工程,我们简直激动死了,商量好晚上睡在里面。后来姥姥进屋吓了一跳,说你们躲在里面要憋死的,硬是要动手把我们的工程拆掉。我们异口同声地尖叫,简直可以震破整栋房子。于是姥姥走了,趁我们傍晚出去跳皮筋的时候,无情地进行了拆佳节又重阳迁活动。那一晚我们沮丧极了,但从那以后再也没有搭毛巾被房。
11月 10th, 2010 at 08:00 (#)
我看明白了,这是个长篇